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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5章(後記、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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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5章 (後記、七)

後記七、軍事(下):

士兵的征募,大唐前期是府兵制,就是自備武械和一定的糧秣、馬匹、鍋釜等去從軍。中後期,這種就改為了兵募。老百姓從軍的目的,也由光榮從軍,更多地轉化為免除租稅、徭役等實際需求。

玄宗時期,因為連戰南詔大敗,老百姓為了躲避兵募,甚至發生了自斷胳膊腿的現象,這在白居易的詩裏有明確描寫。

到了這個時候,唐代中前期那種豪放慷慨的從軍詩,也由寫那樣詩作的詩人們自己,轉為了對現實的思考和指責。比如李白和杜甫二位,都有截然不同的這類詩作。

另外,就是警戒、戍守的規制。

“五裏一燧,十裏一墩,卅裏一堡,百裏一城”,這是史籍中常見的。

每座烽堠戍堡,都有每天詳細的記錄。比如耕種情況(唐代是耕戍制,盡可能自給自足)、替換情況、敵情情況等。

有敦煌遺書顯示,某幾個偵察的斥候兵,發現了一處樹林外的沙地上,有淩亂的馬蹄印,就趕緊記錄下來上報:因為本方人員太少,不敢進去林中搜查。

唐制是這樣,吐蕃人因為都是學習外來的各種文化、制度,也大致如此。

吐蕃留下來的文書中,也有類似的警衛士兵,進行耕作及換崗的記錄,另有發現某人叛逃的記載。

大唐律、唐六典,以及格式條令中,都有對軍隊的不同要求。但是,軍紀怎麽樣呢?

以留下來能夠看到的敦煌遺書作為佐證,軍紀很森嚴、執行得都很好——這是在正常情況下,而非軍鎮作亂的時候。

首先,就是對馬匹的精心照顧。

飼餵、騎乘都很小心,若遇到騎馬外出馬匹累、病而死時,這個士兵必須做好原因記錄,再把馬匹、馬肉、筋頭巴腦帶回去,否則就要挨揍:打杖。

士兵走在沙磧地裏,自己也是疲憊不堪怎麽辦?

馬肉帶不回去,就把其它物件帶回。這個也做不到怎麽辦?有記載,某位士兵說馬匹死掉,天氣炎熱,屍體腐敗了。那也要把馬匹的烙印割下來帶回去,以作證明。

總之,唐代對於當時的“重型坦克”,管理得很細致、很嚴格。

士兵騎馬出去,並非總是打仗,更多時候是傳令,那就要涉及到書牒。

書牒不用多說,但是官將的署名,有必要提一下。

為防止有人造假,官將寫書信時,要有明確的個人風格:花押。

簡單理解,就可以認為是帶有個人特色的簽名。比如,最後一個筆畫特殊,別人不能註意或者不能模仿。

敦煌遺書中,有鳥形花押的情況出現——都是高官,比如節度使。

用什麽寫?肯定是傳統的毛筆。

但是,後來在西夏國出土的一支筆,已經證明當時開始有了改良的情況。

一支竹片做的筆,前端有小裂隙。很明顯,這是可以蘸墨書寫的。所以,在本作品中,有宋通改良記事方式的描寫。

節度使等高級官將的這種書牒,肯定是高規格的。但是一般的書牒,看過之後怎麽處理呢?

這就有了敦煌遺書的紙張來源。

以目前狀況來看,敦煌遺書的一面,是各種書信內容,背面才是經文和一些老百姓的契約。

這就是說,紙張在當時的使用很珍貴,起碼在敦煌一帶是這樣。

也因為這個地方的氣候幹旱,容易保存,才能夠讓千年以後的人們,可以看到唐代的許多事實。

紙張,以及上面的字,都是很珍貴——識文斷字的人不多,這些寫過字的紙張,除了這些還能做什麽用?

鎧甲。唐代,甚至後世還有紙甲。

還有一個實例,唐代敦煌地區的某位女性去世後,還穿著用寫了字的紙張做的鞋子。

火器,現在已有的證據中,唐代中後期,已經有了可以攻擊敵方城門的“炸藥包”。

因為火藥質量和使用的方法問題,這都還很初級。否則,國運不是後來的那個狀況可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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